北京试行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资格认定办法
時間:2011-08-29 來源:廈門戰友情家政
千龍網訊 為認真貫徹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鼓勵發展家政服務業“家七條”的意見》(京政辦發〔2011〕23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商務委員會制定了《北京市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資格認定辦法(試行)》,并于8月22日正式下發。
此辦法作為“家七條”配套文件之一,核心是為了進一步鼓勵發展本市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促進本市家政服務業規范有序發展,更好地滿足本市家庭日益增長的服務需求。
認定主體
本辦法中的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是指與家政服務員建立勞動關系,并將其派遣到家庭提供家政服務的企業或民辦非企業單位、事業單位及家政服務企業全資子公司(以下統稱家政服務企業)。
家政服務企業可以申請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資格認定。經認定合格,可依據本市相關規定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及相關扶持政策。
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資格認定,應當向所在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區縣人力社保局)提出認定申請,由區縣人力社保局初審,初審合格并征得區縣商務委同意后,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市人力社保局)核準。
認定條件
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資格認定條件包括:
(一)家政服務企業注冊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持有工商企業營業執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證照;
(二)在崗家政服務員不少于100人;
(三)與家政服務員全員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
(四)實收注冊資本金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
(五)有完整的家政服務管理工作制度及人員培訓、服務流程等工作標準,家政服務員個人檔案信息真實有效,能夠實現家政服務的可追溯;
(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誠信經營,無不良信用記錄和重大服務質量投訴。
申請認定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資格需提供材料
(一)北京市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資格認定申請表;
(二)企業工商營業執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證照的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公司印章,原件審核后退回);
(三)企業與家政服務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與用戶簽訂的服務合同或協議(原件審核后退回);
(四)企業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五)企業的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及其開戶銀行出具的最近3個月銀行對賬單;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無不良信用記錄證明;
(七)家政服務管理工作制度,人員培訓、服務流程等工作標準,家政服務員個人基本信息、工作狀況、個人信用記錄等信息資料;
(八)依法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認定程序
各區縣人力社保局負責接受受理企業申報材料,并于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之后按要求將審核合格的企業材料上報市人力社保局。
市人力社保局于15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準、認定事項。對認定合格的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在市人力社保局網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無異議的,下達批復,同時開具《北京市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資格認定證明》;有異議的,由區縣人力社保局負責核實。
申報年度核查需提供材料
經認定合格的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從下一年度開始,每年第四季度須向市人力社保局申報年度核查。
(一)北京市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年度核查申報表;
(二)企業工商營業執照(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證照的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公司印章,原件審核后退回);
(三)與家政服務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與用戶簽訂的服務合同或協議(原件審核后退回);
(四)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五)依法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核查工作
市人力社保局于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核查合格的,開具《員工制家政企業年度核查合格證明》。對未按時提交材料或年度核查條件不具備的,暫緩通過核查,于10個工作日內到市人力社保局辦理復核手續。逾期未辦理手續或復核不合格的,注銷其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資格。
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要求
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要誠實守信,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對申請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資格認定弄虛作假的家政服務企業,查實后,取消其申請認定資格。對申報年度核查弄虛作假的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查實后,取消其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資格,并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處理,同時將企業行為記入其信用檔案。